徐建刚,江西丰城人,法学博士,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
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
2008.09-2012.07,华东政法大学,管理学学士
2012.09-2015.07,华东政法大学,法学硕士
2015.09-2018.06,中国政法大学,法学博士
2016.10-2018.09,德国明斯特大学,博士生联合培养
2019.07-2019.09,德国海德堡大学,访问学者
2018年6月进入中央财经大学法金莎总站唯一官网工作
研究领域
债法(损害赔偿)、人格权法(个人信息)
主讲课程
《侵权责任法》《人格权法》《网络与信息法》《民法案例研习》
学术成果
1、独著论文“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适用——对可预见性规则的反思”,载《清华法学》2021年第4期,第105-120页。
2、独著论文“《民法典》背景下损害概念渊流”,载《财经法学》2021年第2期,第31-45页。
3、独著论文“违约中落空费用的性质及赔偿——基于信赖与信赖利益的区分视角”,载《法学》2020年第2期,第54-67页。
4、独著论文“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下的统一损害赔偿”,《政法论坛》2019年第4期,第79-92页。
5、独著论文“论损害赔偿中完全赔偿原则的实质及其必要性”,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2019年第4期,第149-161页。
6、独著译文“私法中的因果关系”[德文],《经贸法律评论》2019年第4期,第148-158页。
7、独著论文“论使用可能性丧失的损害赔偿”,《法商研究》2018年第2期(2018年3月),第138-149页。
8、独著论文“论汽车贬值损失的损害赔偿”,《清华法学》2017年第4期(2017年7月),第141-156页。
9、独著论文“违约中可得利益之计算”,梁慧星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第61卷,法律出版社2016年6月,第681—741页。
10、独著译文“规范的损害”[德文],陈小君主编:《私法研究》第21卷,法律出版社2017年6月,第216-232页。
11、独著译文“直接与间接损失”[德文],《财经法学》2017年第3期(2017年5月),第63-79页。
12、独著译文“利益与财产损害”[德文],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编:《法律史研究(第四辑)》,法律出版社2017年3月,第342-364页。
13、独著论文“发送买卖的认定——兼论《合同法》第145条”,《研究生法学》第30卷第6期(2015年12月),第70—79页。
课题项目
1、主持人,第6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(2019M660957)
2、主持人,中国法学会部级自选课题“民法典编纂视野下违约损害赔偿范围”(CLS(2018)D69)
3、参与人,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“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研究”(编号15ZDA40)
4、参与人,农业部课题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研究”(编号04162130112221903)
5、参与人,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“电子支付民事法律问题研究”(金可可教授,项目批准号:14BFX164)
6、主持人,华东政法大学2014-2015“世界法律文明的互动与变迁”专项课题(第三批)
主要兼职
1、《财经法学》编辑(2021)
2、北京市债法研究会理事(2020)
3、国家铁路局专家库法律类专家成员(第三批)(2018)
联系方式
gangang007@126.com